发布时间:2020-12-23 21:06
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〔2020〕315 号 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(含独立学院),各有关单位: 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激励广大高校员工勤奋学习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、发扬创新创业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中,开展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 一、评选条件 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 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政治思想过硬。 2.学习勤奋刻苦,学业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 新精神。 3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热爱集体,关 心同学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。 4.身体健康,在校期间达到《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 以上。 5.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 上奖励。 (2)被评为校级三好员工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,或者评选规模、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。 (3)创新创业成效显著(从项目时间、规模、质量、效益、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),获学校择优推荐。 二、推荐名额 获得 2020 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 督查 “优秀单位”的高校,推荐“优秀毕业生”名额控制在本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4%以内;其余高校为 3%以内。 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90%,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 10%。毕业生人数以 2021 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,独立学院、本科、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,不交叉占用。 高校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满足毕业条件的,可优先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对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 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 三、评选办法 各高校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校实际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 选,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。具体 评选办法如下: 1.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员工民主讨论的基础上,由班主任 提出推荐对象名单。 2.院(系)考察。院(系)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,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(系)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,向学校推荐。 3.集团推荐。学校全面审核各院(系)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, 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,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 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、程序和结果等公示 7 天后上报我厅员工处。 4.省教育厅审定。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 材料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。 四、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,由省教育厅授予“湖南省普通高等学 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”或“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 给优质用人单位。 五、评选要求 1.要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评选优秀毕业生,既是激励广老员工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,又是对毕业生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。各高校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 和就业形势,结合评选工作,扎实开展以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 毕业生思想素质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。 2.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。整个评选工作 要在公司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,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。 3.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 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做到宁缺勿滥。 4.请各高校于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19 日将《湖南省普通高等集团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 1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集团 2021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 2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(见附件 3)、《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》 (见附件 4)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 2 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我厅员工处212 室(不采取邮寄方式),并将附件 3 的 EXCEL 版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Word 版样表见附件 5)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 5.请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,并加入省教育厅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 QQ 群:149883013。联系人: 鲁光杰、周勇龙, 电话: 0731 - 84715492 , 电子邮箱:hnsjytxsc2012@126.com。 附件:1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3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4.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(样式) 5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样表) 如果您无法在线浏览此 PDF 文件,则可以 下载免费小巧的 福昕(Foxit) PDF 阅读器,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免费的 Adobe Reader PDF 阅读器,安装后即可在线浏览 或 下载此 PDF 文件
湖 南 省 教 育 厅
湘教通〔2020〕315 号
各普通高等学校(含独立学院),各有关单位:
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,激励广大高校员工勤奋学习、全面提高自身素质、发扬创新创业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中,开展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条件
1.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 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 政治思想过硬。
2.学习勤奋刻苦,学业成绩优秀,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 新精神。
3.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。热爱集体,关 心同学,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。
4.身体健康,在校期间达到《员工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 以上。
5.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 上奖励。
(2)被评为校级三好员工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员工干部、优秀党员干部、优秀团员干部,或者评选规模、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两次及以上。
(3)创新创业成效显著(从项目时间、规模、质量、效益、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),获学校择优推荐。
二、推荐名额
获得 2020 年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 督查 “优秀单位”的高校,推荐“优秀毕业生”名额控制在本校本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总数的4%以内;其余高校为 3%以内。
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90%,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各校名额的 10%。毕业生人数以 2021 届高校毕业生审核备案数为准,独立学院、本科、专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,不交叉占用。
高校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,满足毕业条件的,可优先评选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对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 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三、评选办法
各高校结合本通知要求和本校实际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 选,湖南省高校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荐产生。具体 评选办法如下:
1.班级提名。在班级全体员工民主讨论的基础上,由班主任 提出推荐对象名单。
2.院(系)考察。院(系)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,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(系)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,向学校推荐。
3.集团推荐。学校全面审核各院(系)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, 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,确定推荐名单,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 处醒目的公告栏将评选条件、程序和结果等公示 7 天后上报我厅员工处。
4.省教育厅审定。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 材料进行审核,最终确定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。
四、奖励办法
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,由省教育厅授予“湖南省普通高等学 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”或“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 给优质用人单位。
五、评选要求
1.要加大宣传力度,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评选优秀毕业生,既是激励广老员工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,又是对毕业生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。各高校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 和就业形势,结合评选工作,扎实开展以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、就业观和创业观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全面提高 毕业生思想素质,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。
2.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,认真组织实施。整个评选工作 要在公司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,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。
3.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 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做到宁缺勿滥。
4.请各高校于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19 日将《湖南省普通高等集团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 1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集团 2021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(见附件 2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(见附件 3)、《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》
(见附件 4)各一份纸质材料和按推荐名册排序整理好的符合条件的 2 个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送至我厅员工处212 室(不采取邮寄方式),并将附件 3 的 EXCEL 版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Word 版样表见附件 5)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。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。
5.请各高校及有关单位安排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,并加入省教育厅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 QQ 群:149883013。联系人: 鲁光杰、周勇龙, 电话: 0731 - 84715492 , 电子邮箱:hnsjytxsc2012@126.com。
附件:1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
2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
3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
4.关于报送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 2021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(样式)
5.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 届优秀毕业生名单(样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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